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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南村工业区直上路A地块五年租赁权竞价公告
1.租期5年,第1-3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4-5年租金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不含税)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原承租人未成功竞得标的,则给予腾空期15日,不计租金及租期。
3.场地不得经营或是转包(含地块分割分包)用于废品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砂石和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堆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堆场、混凝土块再生利用堆场、废塑料堆场等。如果违反上述条款,第一次违约金为整个地块年租金的10%;第二次违约,违约金为年租金的15%,并有权解约,竞得人应在20天内退场。
有意者,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到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以本公示期内“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人员不得报名。成交者,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相应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竞价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账户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专用账户,账号:000001,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竞价保证金不得代缴,汇入时请备注:沙南村A地块租赁项目。
咨询、看样及报名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55号龙湾农商银行总行一楼东侧门

定于2026年10月13日上午10时,在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对温州市龙湾区海滨街道沙南村工业区直上路A地块五年租赁权进行投标式竞价,具体竞价事宜详见《竞价协议》及《租赁合同》(样本)等相关文件。
注:1.租期5年,第1-3年租金为竞价成交价,第4-5年租金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不含税)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2.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若原承租人未成功买球股份有限公司竞得标的,则给予腾空期15日,不计租金及租期。
3.场地不得经营或是转包(含地块分割分包)用于废品回收、再生资源回收、砂石和建筑垃圾(含装修垃圾)堆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堆场、混凝土块再生利用堆场、废塑料堆场等。如果违反上述条款,第一次违约金为整个地块年租金的10%;第二次违约,违约金为年租金的15%,并有权解约,竞得人应在20天内退场。
有意者,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竞价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本公告交易条件中的相关材料到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被列入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名单(以本公示期内“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结果为准)的人员不得报名。成交者,竞价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相应的租赁履约保证金及租金;未成交者,竞价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账户名称:温州市龙湾区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产权交易专用账户,账号:000001,开户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竞价保证金不得代缴,汇入时请备注:沙南村A地块租赁项目。
咨询、看样及报名时间:即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2日下午4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55号龙湾农商银行总行一楼东侧门
2026-09-30 01: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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